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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未进行破产清算,能要求股东赔偿吗?

来源:奥特财经网

公司股东作为公司清算义务人,要依法履行清算义务,故意或者在重大过失下未能及时清算,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债权人可以要求该股东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风险提示:有限公司股东履行清算义务时,按照以下程序清算:1、有限公司出现解散事由时,可以因股东会决议解散;2、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3、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4、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人民确认;5、公司清算结算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人民确认,并报送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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