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注重对侵权证据的收集和整理
无论侵权人选择哪种维权方式,都必须要首先注重对侵权商标的证据收集和整理。只有在证据充足的前提下,才能充分证明了对方确实构成了侵权,而行政执法机关或者司法审判机关,也是通过侵权证据来判决案件的审查结果的,诉讼程序中,一切都应当以事实和证据作为依据。商标被侵权人可以收集的证据,只是包括了以下几点:商标在先使用权或是商标注册证、侵权产品和商标样本、购买侵权商标产品的价格、地点以及侵权人公司相关信息等。
2、自行或是委托代理进行解决
由于处理侵权这类案件需要较高的专业性,而且必须熟悉商标法以及相关诉讼、行政处理流程,因此被侵权人应当尽量委托代理机构或是专门的知识产权律师进行咨询或是直接代理。具体的事件需要具体分析,如果被侵权人准备不充分,也有可能导致维权失败。
承担赔偿的责任行为是要承担赔偿的责任的,侵权人通常需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明知或应知是侵权的行为人还要承担赔偿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我国《刑法》有专门针对知识产权犯罪的规定。
一、构成商标侵权的要素有哪些
具备下述四个构成要件的,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侵权行为:
1、必须有违法行为存在,即指行为人实施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
2、必须有损害事实发生,即指行为人实施的销售假冒商标商品的行为造成了商标权人的损害后果。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会给权利人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同时也会给享有注册商标权的单位等带来商誉损害。无论是财产损失还是商誉损害都属损害事实。
3、违法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即指行为人对所销售的商品属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事实系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4、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即指不法行为人的销售行为与造成商标权人的损害结果存在前因后果的关系。
法律依据:
《商标法》
第六十一条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六十四条
注册商标专用权人请求赔偿,被控侵权人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未使用注册商标提出抗辩的,人民可以要求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提供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该注册商标的证据。注册商标专用权人不能证明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过该注册商标,也不能证明因侵权行为受到其他损失的,被控侵权人不承担赔偿责任。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