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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教育经费的进项税可以抵扣吗?

来源:奥特财经网

法律分析:

职工教育经费的支出形成的、且取得了符合规定的抵扣凭证,只要不是用于《暂行条例》第十条和财税(2013)106号文件规定不得抵扣项目的,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即可以按照正常进行抵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 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应税项目、免征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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