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的有效条件包括:让与人与受让人协商一致,转让的债权是依法可以转让的,是合法有效的,且债权人转让其债权必须通知债务人,否则该转让行为对债务人无效。
一、债权人变更债权人通知有效吗?
债权人变更需要通知债务人,因为债权的变更涉及到债务人向谁履行债务有效的问题,所以只有通知债务人后,该债权转让才能对债务人发生法律效力。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债权变更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才能有效:1、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2、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就债权让与达成合意;3、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让与性;4、必须有转让通知。
二、债权人转让时通知债务人
债权转让的,通知的行为既可由债权转让人直接通知债务人,也可以由受让人持其与债权人达成的债权转让协议或债权人出具的债权转让凭证进行通知。债权转让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才能有效:
(一)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
(二)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就债权让与达成合意;
(三)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让与性;
(四)必须有转让通知。
三、债务人的抗辩权有什么类型
债务人的抗辩权有:
1、转让时设定的债务人的抗辩权。债务人在债权转让时能够对抗原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对抗新债权人。转让时设定的抗辩包括此时能够对抗原债权人的所有抗辩;
2、债务人转让与合同产生的抗辩权。债务人认为债权转让的基本行为转让与合同无效的,可以随时援助抗辩;
3、债务人转让与合同产生的抗辩权。债务人在与受让人签订债权转让合同后,在转让和通知到达债务人之前,享有一定的抗辩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第五百四十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