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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业安置地选择

来源:奥特财经网

法律分析:干部确定转业后,可以在本人原籍、入伍地或配偶、父母、配偶父母以及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等选择范围内安置。

法律依据:《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

第十六条 转业干部一般由其原籍或者入伍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置,也可以到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第十七条 配偶已随军的转业干部,具备下列条 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一)配偶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满4年的;

(二)配偶取得上海市常住户口满3年的;

(三)配偶取得天津市、重庆市和省会(自治区首府)城市、副省级城市常住户口满2年的;

(四)配偶取得其他城市常住户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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