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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不上交给国家判什么刑?

来源:奥特财经网

法律分析:

如果不上缴国家相关文物收藏单位而据为己有的,则构成非法占有,必须依法返还。根据《文物保》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

2、故意或者过失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的;

3、擅自将国有馆藏文物出售或者私自送给非国有单位或者个人的;

4、将国家禁止出境的珍贵文物私自出售或者送给外国人的;

5、以牟利为目的倒家禁止经营的文物的;

6、走私文物的;

7、盗窃、哄抢、私分或者非法侵占国有文物的;

8、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妨害文物管理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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