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奥特财经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员工可以选择不加班吗?

员工可以选择不加班吗?

来源:奥特财经网

员工可以选择不加班。我国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超过的时间为加班时间。用人单位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一、劳动法新规工作时间是怎样的

劳动法新规工作时间具体如下:1、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2、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3、用人单位每个月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法律规定的例外情况除外;4、根据企业特征不能按上述方式休息的,应当采取调休等方式,保证劳动者的休息时间。

二、劳动法关于假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三十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所以劳动假期应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三、劳动法下班开会算不算违法

不违反劳动法,但开会同样也是工作内容之一,休息时间开会就属于加班,用人单位应支付加班费。如果用人单位占用劳动者休息时间开会不支付加班费,劳动者可以拒绝。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atzq.com.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