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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自诉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来源:奥特财经网

一、刑事自诉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人民受理自诉案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适格的自诉人

在法律规定的自诉案件范围内,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提起自诉。被害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因受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告诉,或者是行为能力以及由于年老、患病、盲、聋、哑等原因不能亲自告诉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起诉。

(二)有明确的被告人和具体的诉讼请求

自诉案件的刑事诉讼程序由于自诉人的起诉而引起,对于自诉案件,机关和人民均不介入,因此没有机关的侦查和人民的审查起诉。

(三)属于自诉案件范围

即属于刑事诉讼法第210条规定的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机关或者人民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三类案件以及最高人民《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确定的具体的自诉案件。

(四)被害人有证据证明

被害人提起刑事自诉必须有能够证明被告人犯有被指控的犯罪事实的证据。

(五)属于受诉人民管辖

自诉人应当依据刑事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和地区管辖的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起自诉。

二、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的区别

公诉和自诉的区别:

1、自诉案件,是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为了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依法直接向人民提起诉讼的刑事案件。它是“公诉案件”的对称;

2、公诉案件,由人民代表国家向人民提起诉讼;自诉案件,由被害人自己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提起诉讼。

“不告不理”是人民处理自诉案件的一条基本原则。根据新的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机关或者人民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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