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签订的合同,总公司需承担责任。根据我国《公司法》,分公司作为公司设立的组织,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可凭授权或追认签合同,但总公司需确保合同法律效力。分公司不具法人资格,但合法经营活动有效。分公司属总公司下属分支,资产来自总公司,需在授权范围内签合同,否则存在法律风险。分公司无财产,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总结:分公司签合同须总公司承担责任,需授权并确保合法有效。
法律分析
一、关于分公司签订的合同,总公司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1. 总公司需要承担责任。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分公司作为公司依法设立的组织,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尽管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在营业执照核准的范围内从事的经营活动是合法有效的。
2. 如果经过总公司的授权或追认,分公司也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并不一定需要盖总公司公章。当然,在实际操作中,为了确保合同的法律效力,总公司可能需要对分公司出具授权书或追认书。
3. 分公司的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尽管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其在营业执照核准的范围内从事的经营活动是合法有效的。这意味着,如果分公司与第三方发生民事纠纷,总公司将可能需要承担相关责任。
4. 分公司虽然不是的法人,但一般也是领取营业执照了的。因此,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分公司可以从事经营活动,并对外签订合同。当然,分公司也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而无需盖总公司公章。
二、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关系
1、分公司是与总公司或本公司相对应的一个概念。许多大型企业的业务分布于全国各地甚至许多国家,直接从事这些业务的是公司所设置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这些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就是所谓的分公司。而公司本身则称之为总公司或本公司。
2、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的法律地位,不承担民事责任。
3、分公司没有自己的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分公司的特征具体表现为:
(1)、分公司没有自己的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2)、分公司不承担民事责任。
(3)、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
(4)、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
(5)、分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分公司和总公司在经营业务上和法律责任上都存在关联,分公司属于总公司的下属分支公司,资产来自于总公司,所以分公司对外签订合同需要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如果未经过总公司允许私自签订合同,存在着一定的法律风险。
结语
总之,分公司虽然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在营业执照核准的范围内从事的经营活动是合法有效的。分公司需要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并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同时,分公司和总公司存在关联,分公司对外签订合同需要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否则可能存在法律风险。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160;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