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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明确了个人侵权的赔偿责任

来源:奥特财经网

侵权造成的人身损害应赔偿各项费用,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残疾需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死亡需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对于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的财产损失,赔偿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如双方协商不一致可向提起诉讼。

法律分析

对于个人侵权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拓展延伸

个人侵权赔偿制度的法律规定及实践应用

个人侵权赔偿制度是指在民事法律范畴内,对于个人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害,法律规定了相应的赔偿责任。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明确规定,个人侵权行为包括侵犯他人人身权、财产权等行为,如人身伤害、名誉侵权、侵害财产等。法律规定了个人侵权行为的责任主体、责任范围以及赔偿方式等。在实践应用中,相关法律规定为受侵权的个人提供了维权的依据,同时也为侵权行为的制止和赔偿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个人侵权赔偿制度的实施有助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结语

个人侵权赔偿制度是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基础。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对于个人侵权造成的人身损害,应当全面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对于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对于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的财产损失,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个人侵权赔偿制度的实施有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个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民法典对于离婚有什么规定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个人合伙在民法典中如何规定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

第九百六十#8194;#8194;合伙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

第九百六十九条#8194;#8194;合伙人的出资、因合伙事务依法取得的收益和其他财产,属于合伙财产。

合伙合同终止前,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财产。

第九百七十条#8194;#8194;合伙人就合伙事务作出决定的,除合伙合同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合伙事务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按照合伙合同的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但是有权监督执行情况。

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后,其他合伙人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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