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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醉酒罪判多久

来源:奥特财经网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般会判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逃避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一、酒驾逃逸判几年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133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如果逃避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依法要从重处罚。醉酒驾驶机动车,如果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律师在这里提醒大家,一定要切实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切勿因小失大。

二、醉驾追诉期是几年

醉驾追诉期是五年。一般在醉驾案件发生的五年内,可以向当事人提起诉讼,追究其法律责任;如果已经不在五年追诉期的范围内,则应该撤销对当事人的诉讼。

醉驾从重处罚的情形如下:

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4、逃避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二条、第一百三十三条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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