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课问题的有关规定是:
(1)禁止学校利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给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禁止乱收费。
(2)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不得利用中小学校舍组织针对中小学生的文化课补习班。
(3)各中小学校不得以任何名目自办或与社会力量办学机构联办针对中小学生文化课程的补习班。
(4)对学校有违规行为的应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罚。强制补课并收取了180元的费用是不符合规定的,可以向当地教育局投诉..
Copyright © 2019- atzq.com.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