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5年。央行个人信用报告上“黑名单”记录,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这意味着,5年保留期是从还清欠款之后才开始算,不能误以为不良记录5年后自动消失、欠的钱不必归还。若是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信息,则需要履行义务之后,才可以向人民申请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即黑名单,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没有时间,只要被执行人没有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并有以下情形的,人民都应将其纳入失信名单: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列义务的;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违反消费令的;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和解协议的。只要没有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永远不会自动解除。1、如果还在黑名单上,那是不可能自动解除的;2、结案后,执行人员把相关信息录入系统后就马上消除。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七条 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一)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三)人民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衍生问题:
欠钱不还的后果是什么?
欠钱不还属民事行为,一般不会因此而构成刑事犯罪,也就不会坐牢。除非确有能力归还而拒不执行的民事判决、裁定的,或在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故意暴力抗拒等。此外,可能因为拒不执行的判决、裁定而对人身采取司法拘留,最长可达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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