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委员会负责聘任解聘仲裁员、处理重大劳动争议案件、受理劳动争议以及监督仲裁活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设有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当事人可在15天内向提起诉讼。未起诉或不履行仲裁裁决的一方,对方可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分析
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履行职责具体如下:
(一)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
(二)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
(三)受理劳动争议案件;
(四)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下设办事机构,负责办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当事人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
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强制执行。
拓展延伸
劳动仲裁委员会的权力和职责是什么?
劳动仲裁委员会是一种负责解决劳动争议的机构,其权力和职责涵盖多个方面。首先,劳动仲裁委员会有权调解和裁决劳动争议,以维护劳动者和雇主的合法权益。其职责包括处理工资纠纷、雇佣合同违约、劳动条件争议等。其次,劳动仲裁委员会有权进行调查和收集相关证据,以确保公正和客观的判断。此外,劳动仲裁委员会还承担着宣传劳动法律法规、提供法律咨询和培训的职责,以加强劳动者和雇主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总之,劳动仲裁委员会的权力和职责旨在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公平,促进劳动者和雇主的和谐发展。
结语
劳动仲裁委员会是一项重要的机构,其职责涵盖了聘任仲裁员、处理重大争议案件、受理劳动争议、监督仲裁活动等多个方面。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下设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的处理。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满意时,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向提起诉讼。同时,如果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既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进行强制执行。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职责旨在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公平,促进劳动者和雇主的和谐发展。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
(二)受理劳动争议案件;
(三)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
(四)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下设办事机构,负责办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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