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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该由谁来承担?

来源:奥特财经网


出租房物业费责任及内容:出租房物业费一般由房屋所有权人交纳,但可约定由房屋使用人承担,如拒缴,物业公司可要求房屋所有权人交纳。物业费包括管理服务、设施维护、清洁卫生、绿化养护、秩序维护、办公费用、固定资产折旧、保险费等,还可包括其他经业主同意的费用。《物业管理条例》为法律依据。

法律分析

一、出租房的物业费谁来交

1、出租房的物业费一般房屋所有权人交纳,房东也可以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由房屋使用人交纳,但其内部约定不得对抗物业公司。承租人拒绝缴纳的,物业公司有权要求出租人交纳并承担连带责任。

2、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六条,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第七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义务。

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第六十五条,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起诉。

二、物业费包含哪些内容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结语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出租房的物业费一般由房屋所有权人交纳,但也可以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由房屋使用人承担。若承租人拒绝缴纳,物业公司有权要求出租人交纳并承担连带责任。物业费包含管理服务人员工资、设施设备维护等多项费用。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业主有权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并履行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义务。根据法律规定,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的费用由使用人交纳,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章 物业管理服务 第三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服务企业。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章 前期物业管理 第二十五条 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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