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支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第四十一条、第条,劳动者可以获得以下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赔偿):
1、经济补偿金:标准为,按照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薪资。工龄不足1年的部分,超过6个月的,给予1个月薪资的补偿,不满6个月的,给半个月薪资的补偿。
2、如果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还应支付给劳动者11个月的双倍薪资(自2008年2月至12月),因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施行。
3、经济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数额的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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