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奥特财经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咸阳2021年中考 法律问题

咸阳2021年中考 法律问题

来源:奥特财经网


法律分析:

普通高中招生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变化:一是咸阳市区(秦都、渭城)实行“同城招生”二是全市实行“公民同招”。三是逐步推进属地招生。四是各批次、各类别录取只划定一个最低控制线。五是特长生录取办法有变化。市区(秦都、渭城)实行“同城招生”即秦都、渭城不再各自分区招生,而是合为一个招生区域,执行同一最低控制线,实行同一范围填报志愿,实行同等的录取。秦都区的考生可以填报渭城辖区的普通高中,渭城区的考生可以填报秦都辖区的普通高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四条 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对提高人民综合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增强中华民族创新创造活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决定性意义,国家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

全社会应当关心和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

全社会应当尊重教师。

Copyright © 2019- atzq.com.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