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奥特财经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民法典中居住权可否遗赠

民法典中居住权可否遗赠

来源:奥特财经网


一、民法典中居住权可否遗赠

民法典规定,被继承人订立遗赠协议时,可以在遗赠协议中设立居住权,居住权人对房屋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七十一条【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第一千一百四十四条【附义务遗嘱】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请求,人民可以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部分遗产的权利。

二、受遗赠接受财产有没有期限

实际中,受遗赠人接受财产时会受以下的时间:

1、受遗赠人要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

2、受遗赠人到期未做表示的,会被视为放弃受遗赠。

所以,受遗赠人接受遗产时会有时间,不想接受,放弃继承也要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并且是要在遗产处理前作出表示。如果逾期未有表示的,又将视为接受继承。

因为受遗赠人可能是跟遗赠人无法定继承关系,一旦接受继承,可能会受到法定继承人阻碍。所以,在接受遗赠时要注意享有以下权利:

1、要求遗嘱执行人按遗嘱的指定给付遗嘱财产的权利;

2、当受遗赠权遭受非法侵害时,向起诉请求给予保护的权利。

因此,遗赠人接受遗产过程中遭到他人侵害的,即可以及时行使以上权利。

Copyright © 2019- atzq.com.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