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材料
(一)《失业保险待缴费记录审核表》;
(二)有效身份证件,近期1吋相片3张;
(三)社会保障卡;
(四)失业人员应填写的表格:《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失业人员申请职业培训审核表》。
办理流程
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材料,到失业保险待遇科业务窗口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手续。
如果失业人员超过60日后才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的,应提交“逾期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情况说明”,理由正当的,失业保险待遇科批准后方可办理)。
失业人员可选择在原工作所在地或本人户籍所在地领取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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