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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办理婚姻状况公证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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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应提交以下的证件和材料:

1、公证申请人身份证件

身份证;

(2)户口簿

2、结婚公证:《结婚证》、男女双方照片

3、离婚公证:民政局登记的《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民事调解书》或《民事判决书》和生效证明书;

4、未婚公证: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证明;

5、未再婚公证:除上述3外,还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再婚登记证明;

6、照片:结婚公证所需张数依所需要公证份数+1张提供,为同底版两寸证件照片;

7、如非本人办理,还应提供: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8、公证人员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未婚或未再婚公证如以声明书方式办理的须本人亲自到场,不能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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